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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普通护照、旅行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9-07-12 19:50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精神,自2019年7月1日起,中国驻拉瓦格领事馆将普通护照、旅行证收费标准由每本1150比索降为每本950比索,7月1日前已受理的普通护照、旅行证仍按原标准收费。
   驻拉瓦格领事馆已先后实施中国公民办理证件业务“只跑一次”、办证材料和要求“一次性告知”等便民服务措施,并将继续秉持“外交为民”理念,依法依规竭诚为领区中国公民提供领事证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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