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调整“中国领事”APP办理护照/旅行证程序的通知 |
2023-12-06 11:21 |
根据在菲同胞办证需求,为优化办证流程,提高办证效率,自2023年12月4日起,驻拉瓦格领事馆对“中国领事”APP办理护照/旅行证程序进行调整。根据新的办理流程,申请人需通过APP递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可到领馆现场提交护照原件或复印件,菲律宾有效工作签证和居留许可原件等材料。领馆电话通知本人取证后,到馆缴费取证。 当“中国领事”APP订单状态转变为“待到馆办理”后(如下图),领馆每周二、三、四工作时间,请申请人本人到领馆领事大厅窗口提交实体材料,现场见面同时采集指纹。 缴费取证时间为工作日周二至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如有疑问,请通过领事证件业务咨询邮箱(laoag@csm.mfa.gov.cn)或领事证件咨询热线077-6706355咨询(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中国领事”APP护照、旅行证在线办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一)领馆能够通过APP在线受理的护照/旅行证办理范围包括: 1、普通护照或旅行证颁发。新生儿出生后首次办理护照或旅行证。 2、普通护照换发。护照过期、有效期不足1年、签证页即将用完或持照人容貌变化较大。 3、普通护照补发。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 4、普通护照加注。因与外国人结婚等原因而变更姓名;或已在内地更改户籍登记姓名。 5、旅行证换发。旅行证过期或有效期不足半年;或签证页即将用完。 6、旅行证补发。所持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 (二)以下情形暂不通过APP办理证件: 1、因公护照换补发、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的,请通过我馆证件业务咨询邮箱预约办理。 2、香港居民申请换发护照或者签证身份书的,请自行联系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网上办理(网址:www.immd.gov.hk)。入境事务处办理完毕后,会将您的新护照寄送至领馆。届时领馆将通知您携带旧护照等证件前来领馆领取新护照。 3、港澳台居民通过APP提交办理旅行证申请时,如因证件问题无法注册成功,请在工作时间直接到窗口办理。 二、“中国领事”APP下载注册 中国领事”APP可通过华为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商店、小米应用商店、苹果应用商店或扫描下图中的二维码下载。下载成功后打开APP,请使用中国手机号或电子邮箱进行注册,暂不支持菲律宾或其他国家手机号注册。请根据提示填写中国身份证号或普通护照号完成实名认证,之后即可正常登录使用。如未成年人暂无上述证件,可使用他人已认证账户办理。 三、在线提交申请 (一)信息填报 1、登录APP,点击“护照/旅行证”业务模块,选择拟办证馆(驻拉瓦格领事馆)。 2、根据提示要求逐步、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注意事项: *姓和名应分开两行填写,姓填在上一行、名填在下一行,请勿在上下两行重复填写姓名。 *家庭成员信息虽系统中设置为“选填”,但这是核实您身份的重要信息之一,请务必将父母及配偶的信息填写完整。如无配偶,请在姓名栏填“无”;如父/母已去世,请填写父/母姓名,并在地址栏填写“已故”。 *所有需要填写国内联系电话的项目都仅支持填写中国手机号码(11位),不接受填写固定电话号码。如果您的国内联系电话没有手机,可以填写亲友的手机号码,以备需要时能联系到您。 *请确保上传申请人本人最近一本护照等证件的资料页,已经加盖注销章的证件不可用于换发新证件。 *未按要求填写的申请无法通过审核,会退回要求重新提交申请,并重新排队等候审批。 3、在线签字确认《国籍状况声明书》。签名请务必由申请人本人签署,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申请人由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名(未成年申请人姓名)。此电子签名将打印在新护照上,请以居中横向方式,在电子签名框中以规范汉字书写。 4、上传证件照片(6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白色背景、深色衣服、五官清晰、双唇闭合、可见双耳、不戴帽饰)。此照片将印制在新护照上,须与之后到馆提交的照片一致。建议上传专业机构拍摄的电子版证件照,不要上传低质量、低清晰度的照片,不要翻拍纸质照片上传。 5、上传附加办证材料: * 正常换发护照,请上传: ①现持护照/旅行证带照片的资料页,曾办理过的加注页; ②在菲律宾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的照片。 * 遗失护照/旅行证后申请补发护照,请上传: ①现持护照/旅行证带照片的资料页,曾办理过的加注页(如有)。如遗失护照确实无法提供护照资料页照片的,可上传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代替; ②在菲律宾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的照片; ③提前下载并签署的“护照遗失报告书”(见附件1)。 * 遗失护照/旅行证后申请签发旅行证,请上传: ①现持护照/旅行证带照片的资料页,曾办理过的加注页(如有)。如遗失护照确实无法提供护照资料页照片的,可上传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代替; ②在菲律宾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的照片; ③提前下载并签署的“护照遗失报告书”(见附件1)。 * 未满16周岁,申请换发护照,请上传: ①现持护照/旅行证带照片的资料页,曾办理过的加注页(如有); ②在菲律宾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的照片; ③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护照资料页照片、在菲律宾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 ④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离婚判决书)等; ⑤提前下载并签署的“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声明书”(见附件2)。 * 新生儿申请首次颁发护照,如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请上传: ①父母双方的护照资料页照片、在菲律宾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 ②父母结婚证(在国内结婚的提供民政局出具的结婚证,在菲律宾结婚的需提供由菲律宾国家统计署PSA颁发的结婚证明),非婚生儿童可不提供; ③菲律宾国家统计署(PSA)出具的儿童出生证原件; ④提前下载并签署的“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声明书”(见附件2); ⑤如系单亲家庭,必须上传抚养方出具的书面声明,声明新生儿确实是本人的亲生子女,新生儿父母的国籍情况且新生儿不具有外国国籍,抚养方为何无法与另一方取得联系,抚养方将独立抚养新生儿,所说属实、愿意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新生儿申请首次颁发护照,如父母一方为菲籍的,请上传: ①父母双方的护照资料页照片,父母中中国人一方的菲律宾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 ②父母结婚证(在国内结婚的提供民政局出具的结婚证,在菲律宾结婚的需提供由菲律宾国家统计署PSA颁发的结婚证明),非婚生儿童可不提供; ③菲律宾国家统计署(PSA)出具的儿童出生证原件; ④提前下载并签署的“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声明书”(见附件2); ⑤提前下载并签署的放弃外国国籍声明书(见附件3); ⑥如系单亲家庭,必须上传抚养方出具的书面声明,声明新生儿确实是本人的亲生子女,新生儿父母的国籍情况且新生儿不具有外国国籍,抚养方为何无法与另一方取得联系,抚养方将独立抚养新生儿,所说属实、愿意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办理护照姓名加注,请上传: ①现持护照/旅行证带照片的资料页,曾办理过的加注页(如有); ②在菲律宾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的照片。 ③与加注内容相关的官方证明,如已在国内更改过姓名的户口本、更改过姓名的菲律宾国家统计署(PSA)出具的出生证,或者其它证明材料等。 * 中国籍儿童(具有国籍冲突的)首次申请旅行证,请上传: ①父母双方的护照资料页照片、在菲律宾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 ②申请人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所持的外国居留证件或签证; ③父母结婚证(在国内结婚的提供民政局出具的结婚证,在菲律宾结婚的需提供由菲律宾国家统计署PSA颁发的结婚证明),非婚生儿童可不提供; ④申请人出生证原件,如在菲出生,出生证应由律宾国家统计署(PSA)出具;如出生证上申请人父母信息不全,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文件。 ⑤未满16周岁儿童办理旅行证,请父母提前下载并签署“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声明书”(见附件2) * 中国籍儿童(具有国籍冲突的)申请换发旅行证,请上传: ①现持护照/旅行证带照片的资料页,; ②未满16周岁儿童办理旅行证,应提供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护照资料页照片、在菲律宾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 ③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明)等; ④提前下载并签署的“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声明书”(见附件2)。 关于具有国籍冲突的中国籍儿童,系指以下情形: ①在外国出生,出生即具有外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且出生时中国籍父母中的任一方未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儿童; ②在中国出生,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公民,且按照外籍父母国籍国法律,出生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儿童; 在外国出生且首次申办旅行证者,应在出生地所在国的中国使领馆办理。 注意事项:通过APP提交的办证材料图片须与正本一致。申请人应确保图片及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承担一切相应责任。相关材料的JPG或PNG格式图片每图不大于5MB。 (二)材料递交和取证方式 我馆实行在办证大厅收取材料及取证的方式,请在APP申请“材料递交”方式选择“到馆递交”,“取证方式”选择“到馆取证”。 (三)支付缴费方式 请选择“线下支付”,即到馆现场缴费取证。 (四)提交订单 1、在线填写信息完成确认无误后,请按系统提示提交订单。 2、订单提交后即无法再修改申请信息,请您务必在提交前仔细核对提交的各项信息。申请信息如有误,将导致订单审核不通过,需要重新提交订单。如提交申请后发现有需要更正的信息,可以点击“取消订单”,修改后再次提交。但如系统检测到您30天内累计取消订单达3次,自此30天内不可再次提交新的订单。 3、提交订单后,申请人可在“我的订单”或“消息中心”跟踪办证进度。 (五)身份验证 1、APP将对申请人进行面相识别,请根据提示操作,在成功后进行下一步。 2、如确实无法通过身份验证,也可点击“跳过”直接进入下一步。 四、等待领馆审核及后续跟进 领馆将根据订单提交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初审。在审核中如遇下述情况,将推送相关信息到“消息中心”,请跟进留意: 1、待补充材料。经审核,如需补充提供或更正申请材料等,“消息中心”中将提示订单“待补充材料”,请按提示内容尽快补充上传到订单中。 2、审核不通过。经审核,如订单不符合申请条件或存在申请信息错误无法进行审核的,“消息中心”中将提示订单“审核不通过”,订单终止。如系因申请信息错误导致订单审核不通过的,可重新提交订单,并注意在填写新订单时根据提示更正相关错误。 3、领馆初审通过后,本人到馆递交材料。收到信息后,请在领馆每周工作时间到馆办理。请注意16周岁以下申请人到馆办理须由签署同意办证声明书的监护人陪同。 五、到馆办理(须申请人本人到馆) 请申请人(16周岁以下须由出具同意办证声明书的监护人陪同)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凭手机APP订单状态通知(须携带打印纸质版),到领馆领事大厅递交核验实体材料、领事见面、采集指纹、面相等生物信息。 地址:菲律宾北伊罗戈省圣尼古拉斯县三藩镇一区国道216号(邮编:2901) No.216 National Highway, Brgy 1, San Francisco San Nicolas, Ilocos Norte 2901, Philippines *递交实体材料包括: 1.打印的订单“待到馆办理”页面截图。 2.旧护照/旅行证原件(如有),领取新证件时旧证件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3.与已上传APP同版的申请人纸质照片2张,应符合电子护照人像照片规格要求。 4.已上传APP的其他材料原件:如申请人在菲合法签证及工作签证卡原件、未成年申请人出生证原件(首次申请证件的儿童,出生证原件不退)及监护人的护照、混生儿童父母结婚证及双方父母身份证件、菲外交部(DFA)出具的新生儿未取得菲律宾护照证明等原件(原件不退)。 如无特殊情况,其他办证材料如申请表、声明书等已通过APP线上提交,不用现场递交。 *前台受理后,将使用APP订单号使用。 六、缴费取证 1、当APP订单状态变为“待取证”并已完成护照旅行证制作后,领馆电话通知本人领馆领事大厅缴费并领取新证件。 2、领取时请注意核对新证件信息,办理证件换发的须注销原护照/旅行证,领取新证件时一并退回。 3、缴费取证凭据: (1)取证时请提供领馆APP订单号; (2)须由申请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APP订单领取证件。 七、其他事项 1、逾期未取证件的处理:对于超过1年仍未被领取的证件,我馆将按期予以注销。申请人须承担有关证件和申请材料被销毁引起的后果。 2、确有紧急办证事项(如奔丧、就医等)人员,请先通过APP递交申请,然后发邮件至我馆证件咨询邮箱申请提前办证,邮件中需告知申请人订单编号、姓名、出生年月、护照号码、联系方式,希提前办理事由及相关凭证,待初审通过后可凭回复邮件到领事大厅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