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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

2023-08-07 13:25
一、证件种类
   (一)香港、澳门同胞前往大陆,应持用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未持有“回乡证”的港澳居民赴大陆,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二)台湾同胞回大陆,需持用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俗称“台胞证”),并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三个月有效一次入境签注手续。未持有“台胞证”的台胞赴大陆,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三)已加入外国国籍者,应持用外国护照向使、领馆申请签证。
二、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二)照片三张(详见照片要求);
   (三)香港、澳门、台湾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当地居留或签证相关页、最后一次离开中国的出境验讫章及入境外国的入境验讫章页等);
   (四)在菲律宾合法居留证件、签证,如ACR I-Card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台胞证”一次入出境签注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一次入出境签注申请表》;
   (二)照片一张(详见照片要求);
   (三)台湾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当地居留相关页、最后一次离开中国的出境验讫章及入境外国的入境验讫章页等);
   (四)“台胞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在菲律宾合法居留证件、签证,如ACR I-Card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时间及费用
   (一)办理时间:4个工作日;
   (二)费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1400比索; 加急(第3个工作日),2500比索;特急(第2个工作日),收费3100比索;
         2、“台胞证”一次入出境签注:140比索; 加急(第3个工作日),1240比索;特急(第2个工作日),1840比索。
五、注意事项
   (一)旅行证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二)旅行证需本人亲自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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