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菲律宾实施赴华航班乘客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通知 | ||||||||||||||||||||||||||||||||
2020-08-12 08:55 | ||||||||||||||||||||||||||||||||
为确保国际旅行健康安全,降低新冠肺炎疫情跨境传播风险,根据7月20日中国民航局、海关总署、外交部发布的相关公告要求,现就在菲律宾实施赴华航班中、外籍乘客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具体办法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自2020年8月20日起,自菲律宾搭乘航班赴华以及经菲律宾中转乘机赴华的中、外籍乘客,须于登机前5天内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航空公司在乘客登机前查验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不再接受带小飞机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二、检测时间及检测机构 核酸检测应于乘客登机前5天内,在菲律宾卫生部认可的有关部分检测机构完成。核酸检测机构名单请查看http://ph.china-embassy.org/chn/lsfw/t1802803.htm。中国驻菲使领馆将密切跟踪菲律宾当地检测机构变化情况、对外服务范围和检测质量,适时动态调整机构名单。驻拉瓦格领馆领区核酸检测机构如下:
三、中国公民申领健康码办法 中国公民应在获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4小时内,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申报入口B),申报个人情况并拍照上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驻菲使领馆复核通过后,当事人可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点击https://hr.cs.mfa.gov.cn/help_two/help-two/hs.html,查看“中国公民核酸检测证明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请注意在该健康码有效期内乘机,并在登机前配合航空公司查验。建议届时同时携带核酸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四、外国公民申领健康状况声明书办法 外国公民应在获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将有效护照首页、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申请人已签字的健康状况声明书的扫描件根据核酸检测机构所在领区发送至中国驻菲使领馆指定邮箱。健康状况声明书请从使馆网站下载:http://ph.china-embassy.org/chn/lsfw/t1802803.htm。 中国驻菲使领馆指定邮箱: 驻菲律宾使馆: phlhsjc@outlook.com 驻宿务总领馆:consulatecebu@gmail.com 驻拉瓦格领事馆:consulate_laoag@mfa.gov.cn 驻达沃总领馆:consulate_davao@mfa.gov.cn 五、提醒 (一)如您无法及时完成核酸检测并获得检测阴性证明,登机前未能持有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有效健康状况声明书,则暂不符合乘机条件,需重新合理安排或调整行程。 (二)在已实施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国家(相关国家列表请点击链接查看https://hr.cs.mfa.gov.cn/help_two/help-two/gj.html)中转,搭乘航班赴华的中、外籍乘客,在中转时亦会被查验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请确保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在中转时有效,否则将在中转地登机受阻,造成滞留等后果。 (三)核酸码有效期以检测证明的出具日期为起始点进行计算,因核酸检测出具结果仍需一定时间,请拟搭乘赴华航班的中国籍乘客合理安排进行核酸检测的时间,如获得检测结果,请第一时间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拍照上传,尽量避免在登机当日或前一日才上传检测证明,以免影响使领馆复核工作,耽误个人行程。 (四)中国驻菲律宾使馆提醒所有乘客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核酸检测证明,乘客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外交部24小时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 中国驻菲律宾使馆领保协助电话:0063-2-82311033 中国驻宿务总领馆领保协助电话:0063-32-3430008 中国驻拉瓦格领馆领保协助电话:0063-9178051226 中国驻达沃总领馆领保协助电话:0063-9055545911 |